孟晚舟引渡案法庭戰小勝

圖爲今年3月6日華爲財務孟晚舟(中)離開加拿大住所首次赴法院出庭。(中新社

路透今天報導,加拿大法院10日公佈的裁定指出,在與檢方司法攻防之間,華爲財務長孟晚舟的律師團獲得一次勝利,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助理首席法官荷姆斯(Heather Holmes)同意華爲法律團的主張存在「真實可能性」,因此要求加拿大檢察總長提交更多拘留孟晚舟的相關證據文件

不過法官附但書說明,她的裁定是有限度的,像是對華聲明加拿大當局不當處理強迫孟晚舟交出的電子設備密碼訊息,不予處理。

報導指出,加拿大政府於去年12月1日,應美方要求,在溫哥華機場逮捕了正在過境的孟晚舟,美國檢方指控孟涉嫌銀行欺詐誤導匯豐銀行有關華爲與伊朗商業往來,要求引渡孟女。孟晚舟則矢口否認犯罪,堅持爲免於引渡美國而抗告

報導稱,孟晚舟在被拘留前受到加拿大移民機關詢問,她的律師要求加拿大政府提出更多關於她被拘的文件。

孟晚舟的律師團向加拿大法庭就引渡一事抗辯指出,美國拿她的引渡案,做爲攫取經濟政治利益手段,加拿大當局代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對孟晚舟非法拘押、搜索與偵訊

荷姆斯法官在裁定書表示,她發現檢方舉證有「明顯落差」,並以舉實例表示爲什麼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犯下簡單的錯誤,將CBSA官員要求孟晚舟出示的(電子設備)密碼轉交給皇家加拿大騎警(RCMP),此舉有違法律要求。」

荷姆斯認爲,檢方沒有提供充分證據來「反駁其他證據的推論,即RCMP將孟女士設備的序號與其他識別字號,不當傳送給FBI。」

法官指出,這些證據上的漏洞帶來了更多的問題,並使她得出結論,孟晚舟的申請「跨出真實可能性的邊緣。」

報導稱,此一裁定沒有要求加拿大當局披露相關文件。檢察總長可以對文件主張(不公開)特權,但孟晚舟可在法庭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