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時隔兩個月再出庭,華爲凌晨發佈四點聲明
當地時間5月8日上午10時,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就孟晚舟女士引渡聽證會重新開庭。孟晚舟上一次在庭審中公開露面還是大約兩個月前。這次聽證會只是確定接下來庭審的時間表,不會做出引渡與否的決定。
法庭最後批准孟晚舟搬到Shaugnessy的居住申請,同時規定將在9月23日至10月4日期間,進行相關資料披露的聽證會,法官要孟晚舟必須於9月23日上午10時到庭。
聽證會結束後,環球網編輯部收到華爲公司發來的四點聲明,以下爲華爲聲明全文:
華爲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們認爲,美國下令逮捕孟女士是非法濫用程序,背後有政治因素驅動,而非出於法治考慮。
第一,針對孟女士發起的刑事案件完全基於不實指控。律師今天在法庭上明確指出,孟女士的行爲是公開、透明的,銀行人員也完全瞭解相關問題的實際情況。孟女士陳述的PPT沒有誤導性,銀行了解Skycom在伊朗的業務和運營的性質,也瞭解華爲與Skycom的關係。因此,沒有證據證明孟女士有“欺騙、不誠實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行爲,銀行也沒有因孟女士的陳述面臨利益被剝奪的風險。
第二,加拿大相關部門在FBI參與下采取的行動對孟女士依據《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所享有的權利造成了多次、嚴重的侵犯。加拿大司法部公佈的證據表明,拘捕孟女士是由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美國FBI三部門互相配合的。加拿大皇家騎警故意延遲出示拘捕令,以“例行入境檢查”爲名對孟女士實施非法扣押和搜查。另外,他們還搜查了孟女士的行李,並根據FBI的指示扣押其手機和其它電子設備,強迫其交出密碼。關於此案件的更多關鍵證據目前還在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司法部手中,孟女士後續將向法庭申請,要求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司法部進一步公佈相關證據。
第三,逮捕孟女士違反了美加引渡條約及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雙重犯罪原則。美國對孟女士的指控是基於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但是加拿大目前並沒有針對伊朗的金融制裁,因此孟女士面臨的指控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引渡請求不滿足雙重犯罪的要求。
此外,律師認爲引渡程序過程中出現的政治因素將導致對公正的嚴重損害,也會使孟女士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孟女士將據此向法庭申請停止引渡程序。
加拿大是一個尊重法治以及《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的國家。我們認爲執法機構的官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應遵守法治原則,對所有人,包括加拿大公民和到訪者都一視同仁。
我們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我們也期待孟女士儘快重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