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選上里長再回家照顧重障女兒」 妻幫付千萬債還被打心寒離婚
苗栗縣竹南鎮一名人妻阿梅(化名)指控,丈夫婚後只顧着選里長,整天在外應酬、花天酒地,不管家中事務就算了,連罹患重度智能障礙的小女兒也不肯幫忙照顧,加上欠下千萬債務都是她在負擔,兩人分居十多年情況都沒有好轉,一度絕望到想帶着女兒自殺。苗栗地院法官認爲里長伯比起維繫婚姻更想專注於公職,最後裁準兩人離婚。
▲阿梅指控丈夫不顧家,還會打她出氣。(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阿梅提到,兩人是在1981年7月4日結婚,婚後育有2女1子,其中小女兒患有重度智能障礙,多年來都是由她來照顧,丈夫完全不理也不顧家就算了,還屢屢要錢花用,無視積欠的千萬債務在外花天酒地,只要稍微不順心就打她出氣,後來又忙着選里長,「我精疲力竭,很想帶着老三去自殺。」
2018年6月到8月間阿梅爲了丈夫的健保費再次吵架,「我沒有在上班卻要幫他繳健保費,問他爲什麼,竟然回答是故意的。我說,既然那麼討厭我就離婚吧,他也說離就離,所以我就來法院辦理了。」
而被指控不顧家的丈夫出庭反駁,夫妻倆雖然分居十多年,但那是因爲他在當里長,不能跑到隔壁裡去住,這樣會被別人說閒話,「無話可說是因爲她個性不好,我罵她X你娘就被趕出門,況且我當了里長之後就沒有出去喝酒。我爸爸也不同意離婚,認爲這樣會傷害到小孩,我現在沒有選上就可以回家幫忙照顧女兒,之前是要爲民服務沒辦法,我還是很關心這個家庭。」
▲阿梅曾絕望到想帶着重度智能障礙的小女兒輕生。
不過,兩人的長子證稱,22年前大概15歲時,媽媽就帶着他和妹妹們搬到爺爺家,剛搬出去時爸爸很少在家,從小到大的印象中,爸爸只有在有工作時纔會幫忙貼補家用,沒有工作時媽媽就會比較辛苦,會到處去借錢、標會,「我畢業到現在幫家裡陸續償還400到500萬元的債務,大妹也會幫忙,最近才把欠債都還完。我覺得離婚對媽媽比較好,爸爸選上里長就一直在外面熱心助人,小時候一直不理解掌管柴米油鹽的壓力有多大,長大之後才體會到其中的辛苦,我和妹妹都有未來絕對不要這樣的家庭的看法。」
苗栗地院法官認爲,阿梅的丈夫雖然口口聲聲說自己關心家庭,卻又稱「沒選上就可以回家照顧女兒」,可見在他心裡公職遠比家人還要重要,多年來也無意修復這段婚姻,因此裁準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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