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起跑 公幼延長照顧 月付上限2千
教育部近日通過補助要點,從寒假開始,公幼延長照顧服務將採取定額收費,家長1個月最多僅須支付2000元。(桃市教育局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公立幼兒園於寒暑假不上課,家長必須自行負擔延長照顧費用,所有收費加起來,比私幼還貴。爲解決這項問題,教育部近日通過補助要點,從寒假開始,公幼延長照顧服務將採取定額收費,家長1個月最多僅須支付新臺幣2000元,不足的收費等開班成本將由政府編列經費補助。
教育部長潘文忠於去年7月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承諾,會向行政院爭取經費,降低公幼延長照顧繳交費用,減輕家長負擔。爲此教育部於今年1月16日正式修正〈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包括照顧服務人力人事費、鐘點費、加班費差額及行政費用、寒暑假加託服務午餐費、點心費等,均納爲補助項目。
教育部26日表示,新政策將從113年寒假起實施,以支持公立幼兒園應符合家長需求提供延長照顧服務,不論參加人數多寡,家長都只需要繳交定額費用,若平日每日多照顧2小時,換算下來每月約繳交1540元,但寒假1個月最多僅需繳交2000元。
教育部提到,113年編列經費10.3億元,因參與延長照顧服務涉及家長意願且剛實施,尚難估計受惠幼兒人數。實施定額收費制度後,若以每班招收10人估算,家長在寒暑假期間,每月最多可省下1萬570元,平日每月最多可省1000元。。
此外,爲了讓私校有更好的機會將外部資源引進學校,且有助於良善經營,臺北城市科大於26日在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上提案,個人或事業捐款給公私校的抵稅認列扣除額應一致,否則原爲打折的作法,導致私校處境更不利。教育部長潘文忠承諾,本會期開議後,將朝捐款給私校可認列100%扣除額的方向修法,希望能獲得新國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