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弊案 北捷2人圖利建商20億遭訴
(潘千詩報導)
檢方表示,在開發美河市建案前,捷運局跟日勝生得先試算權益分配比。民國95年間,兩家鑑價公司試算的結果,平均值爲77億多,聯合開發案成本237億多,地主與投資人的權益分配比例爲32.4362%:67.5638%,每坪建物建造成本爲12萬多,日勝生看到鑑價結果後,認爲價格不符公司期望,爲求提高自身權益分配比例、謀取更大利益,在雙方談判協商時,捷運局竟配合日勝生更改比例,將建物總貢獻成本虛增到174億,總成本提高到252億,導致權益分配比例變爲30.6009%:69.3991%,北市府因此蒙受超過5億元的權值損失,換算成現在的市值已經超過20多億元,因檢方沒有查到兩名捷運局承辦人員有收取回扣的不法事證,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說:「檢方因此依照貪污圖利、僞造私文書等罪嫌將高姓前處長與王姓前課長起訴。」
檢方考量兩人犯行嚴重,危害全體市民福祉,並損害政府及公務員形象和信賴,因此求處重刑,以資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