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淫蟲爽嫖亞洲幼女35次!32公斤以下最合胃口

▲已經有4名8到11歲的證人出庭作證。(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一名55歲男子多次前往柬埔寨雛妓,被重判70年刑期。他曾在美國因姦淫幼女被判刑,之後轉移到亞洲地區買春,2009年被柬埔寨國家警察(Cambodian National Police)逮捕,引渡後被拘禁在洛杉磯聯邦監獄法官斯奈德( Christina A. Snyder)1日判處70年刑期,並且須賠償受害者當地非營利組織。

居住在門洛帕克(Menlo Park)的柏雅強 (Ronald Boyajian)1995年就曾犯下22項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口交罪,獲得假釋後轉赴亞洲地區買春,次數高達35次,而且偏好70磅(約31.8公斤)以下的女童;2009年在柬埔寨被警察逮捕;引渡後被關押在洛杉磯聯邦監獄至今,他1日被重判70年刑期,並且要賠償其中一名受害者約臺幣130萬元,以及改善性剝削與人口販賣的非營利組織約臺幣65萬元。

檢方痛批,別以爲這些猥褻及威脅的行爲發生在境外,還可以安然無事,他們會追查到世界各地,雖然還不確定實際受害人數,可是在6周的審判過程中,已經有4名8到11歲的證人出庭描述殘忍事蹟

柏雅強到國外與未成年兒童性交,最高可處130年聯邦監獄刑期;法官重判70年並表示「這是爲保護社會大衆」。據瞭解,除了這起案件之外,之前也曾逮捕2名類似行徑罪犯貝貝(Michael Joseph Pepe)在柬埔寨性剝削7名受害者被判處210年;拉茲寇(Stanley Dan Reczko)在菲律賓製作兒童色情影片,則是面臨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