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多法/整並紅線和媒金分離 部分媒體觸犯相關規定?

▲NCC公佈反壟斷法部分媒體觸犯相關規定?(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佈「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設立明確的媒體整合管制紅線,確立「媒金分離」,以及把「網際網路影響力納入審查媒體併購案考量。不過此法因溯及既往,等同「黨政軍條款,若立法通過,外界點名,可能受影響的媒體包括金融企業負責人投資臺固和凱擘,以及擁有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新聞頻道全國性日報的旺中集團

爲確立跨媒體整合的審查標準,NCC5日公佈「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設立明確的整合管制紅線。包括「禁止無線電視事業間相互整合」、「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的衛星廣電事業不得整合」、「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的有線廣電事業不得整合」、「新聞、財經頻道總數不得超過五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訂戶數達總訂戶數20%以上不得跨媒體整合」和「同一事業或關係人持有多數媒體事業,不得整合有線電視系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和頻道代理商超過三項」。

草案中也納入「媒金分離」規範,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等相關金融行業之負責人、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重要型態及大型媒體的人事財務業務

NCC表示,只要立法通過,將回溯到NCC成立後所有的媒體併購案,若觸犯到管制紅線的媒體,NCC將給予三年期限進行改善。

對於外界點名有金融企業和負責人投資的臺固和凱擘,以及旺中集團可能有違法之虞,NCC表示,由於旺中集團只有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新聞頻道和全國性日報,因此並沒有違反「同一事業或關係人持有多數媒體事業,不得整合有線電視系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和頻道代理商超過三項」的規定。至於臺固和凱擘,還要細看投資和組織架構後才能判定。

至於此法將「網際網路」的影響力納入NCC在審查媒體併購案時的考量。NCC坦承,「網際網路影響力」要量化確實有難度,目前NCC僅對草案規範原則進行討論,尚未進行逐條審查,委員會決議先將草案公告60天,並召開說明會,期盼產、官、學、研各界提出意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