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多法/媒體併購管制紅線出爐 媒金分離納入管理

▲NCC「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管制紅線出爐,媒金分離納入管理。(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5日)討論「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總共有7章42條,設立明確的整合管制紅線,以及把「網際網路」的影響力納入審查媒體併購案考量。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目前NCC僅對草案規範原則進行討論,尚未進行逐條審查,委員會決議先將草案公告60天,聆聽產、官、學、研各界意見後,再逐條進行審議。

爲確立跨媒體整合的審查標準,NCC5日討論「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初步確定有7章42條,並設立明確的整合管制紅線。包括:1、無線電視部分:禁止無線電視事業間相互整合。2、衛星廣電部分: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不得相互整合。3、有線廣電部分: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不得相互整合。4、整合新聞財經頻道部分:總數達5個以上不得相互整合。5、跨媒體整合部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訂戶數達總訂戶數20%以上不得跨媒體整合。同一事業或關係人持有多數媒體事業,不得整合有線電視系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和頻道代理商超過三項。

NCC表示,由於網際網路媒體在民衆生活中的重要性逐漸變大,雖然草案中並沒有納入管理,但是未來在審查媒體併購案時,會將「網際網路」的影響力納入考量。

另外,爲避免金融集團資金優勢影響媒體內容,草案中也有「媒金分離」規範,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等相關金融行業負責人、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重要型態及大型媒體的人事財務業務

NCC表示,除消極管制規範,草案中也明訂積極保障新聞工作者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的相關規範,除了保障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專業自主,也希望透過獎勵方式,補助廣播電視事業協助製播關懷弱勢族羣權益節目

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目前NCC僅對草案規範原則進行討論,尚未進行逐條審查,委員會決議先將草案公告60天,聆聽產、官、學、研各界意見後,再逐條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