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車道畫直行箭頭害民衆挨罰 北市允儘速磨除修改

北市塔悠路、健康路口慢車道有畫直行與右轉標線,民衆開車直行卻遭舉發。(黃婉婷攝)

依照臺灣交通法規,4輪以上汽車行駛慢車道時不能直行,違者開罰,但民衆抱怨,北市塔悠路、健康路口慢車道有畫直行與右轉標線,他直行後卻遭舉發。對此,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迴應,該處自2014年調整爲快慢車道後未磨除,建議執法單位從寬認定或撤銷舉發。

《道路教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明文規定,4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畫有快慢車道分隔線的道路行駛時,除了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等動作之外,皆不得行駛慢車道,違規將罰600到1800元,意即不允許執行。

但有民衆指出,他開車行經塔悠路北往南方向準備直行趕往健康路口時,因看到慢車道上有劃設指向線(可直行及右轉,才以爲可以直行通過該路口,最終卻遭檢舉告發,他質疑此案實有爭議,欠缺合理性,因此向轄區分局松山分局陳情。

對此,松山分局交通組說,指向箭頭很少畫設於慢車道,大多畫設於快車道上,坦言該路口的指向方式,容易對駕駛人造成陷阱,且塔悠路北往南的慢車道寬度過寬,很容易讓4輪以上汽車開入,建議交通工程單位考量畫設合理性。

松山分局交通組也說,該路口前原本未畫設指向線,是北市交工處後來加畫,方便於尖峰時短疏導機車車流用的,但警方重申指向箭頭很少畫設於慢車道,易造成陷阱,爲避免爭議,宜由交工處將該指向線塗銷或改爲白色分隔虛線做爲混和車道,較爲可行。

北市交工處則說,該路口原規畫爲車道線和指向線,2014年調整成外側第一與第二車道間的車道線爲快、慢車道分隔線後,依規定應一併調整取消最外側指向線,但可能當時施工漏掉尚未磨除,未來將盡速修正該標線,以利用路人遵循;因快慢分隔線與指向線衝突,而有汽車於慢車道直行致違規爭議,將建議執法單位從寬認定和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