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聚衆鬥毆「被害人不提告」 檢警蒐證逮回12人送辦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麥寮鄉本月初發生聚衆鬥毆等案,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因考量被害人人身安全,於確認被害人安全無虞後,檢警發動偵查作爲,雖被害人於初詢時堅不提出刑事告訴,且對於警方詢問事發原因過程,又低調、保持緘默,檢警仍持續不懈地蒐證,並於今(12)日拘提涉案人到案。

▲麥寮鄉發生聚衆鬥毆案件,被害人初詢堅不提出刑事告訴,檢警仍持續不懈地蒐證,並於今日拘提涉案人到案。(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本月5日以周姓主嫌爲首與鄭嫌、林嫌等12人涉嫌於麥寮鄉涉犯聚衆鬥毆事件,臺西警分局獲報後加害人均逃離現場,亦因被害人於初詢時堅不提出刑事告訴,且對於警方詢問事發原因、過程,保持緘默。檢警在經多日蒐證後今日將犯嫌拘提到案。檢警透露這起聚衆鬥毆事件,可能與金錢糾紛有關,今天涉案人續到案後,檢警正進一步釐清中。

▲麥寮鄉發生聚衆鬥毆案件,被害人初詢堅不提出刑事告訴,檢警仍持續不懈地蒐證,並於今日拘提涉案人到案。(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周嫌因另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確定,故予發監執行;另主嫌鄭某林某等2人,因有妨害秩序前科,足認其等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且有共犯在逃,有串滅證之虞,爲防免其等繼續侵害社會治安,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到案被告,則予交保。

▲麥寮鄉發生聚衆鬥毆案件,被害人初詢堅不提出刑事告訴,檢警仍持續不懈地蒐證,並於今日拘提涉案人到案。(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強調,爲避免犯罪破窗,向來秉持「專案列管、專案報指揮、即時通報、即時快打壓制」之工作準則,嚴打聚衆妨害秩序等案件,即時偵查達到有效嚇阻聚衆鬥毆等犯罪之發生,更避免衍生其他重大刑案;雲林檢警維持轄區治安平穩,提供民衆安居樂業生活環境行動力,並歡迎踊躍提供線索,以懲不法

▲麥寮鄉發生聚衆鬥毆案件,被害人初詢堅不提出刑事告訴,檢警仍持續不懈地蒐證,並於今日拘提涉案人到案。(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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