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菜郎CEO」高雄市府申請商標  以後不能擅自使用了!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市韓國瑜2月份賣菜郎CEO商標註冊引發若干爭議新聞局長王淺秋表示,註冊的目的是希望堵絕濫用及不當用途情形,也希望使用的單位或是企業能將部分收入捐作公益

▲韓國瑜在今年2月份申請「賣菜郎CEO」商標。(圖/翻攝智財局商標檢索系統

王淺秋強調,商標申請只能由所有權人申請,因故「賣菜郎CEO」就由韓國瑜本人進行商標登記的程序,未來登記完成後將與企業或是品牌合作,但登記完成前已被使用的商標並不會主動追討任何費用

▲王淺秋強調,註冊商標的目的在於杜絕濫用、不當使用。(圖/記者洪正達攝)

「賣菜郎韓國瑜」商標,由韓國瑜本人在2019年2月20正式向智慧財產局註冊,若日後審查通過,皆不可再擅自使用,審查中若通過,包含鑰匙圈海報、年曆、筆記本紙盒手提袋購物袋扇子、碗、杯盤圍巾礦泉水高粱酒廣告書刊服裝物品,皆具有商標權行使效力,不可擅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