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4G 卻不能用? NCC:可申請免費七天試用

記者洪聖壹臺北報導

中華電信、遠傳陸續宣佈 4G LTE 開臺後,由於初期基地臺涵蓋範圍並不夠廣泛的關係,使得僅有部分居住在臺北、新竹高雄都市地區民衆才能在申辦之後立即享用到 4G 的飆速快感,爲免因此產生消費糾紛,NCC 已經要求各電信公司推出 7 天免費試用電信服務方案,並於啓用後執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初期涵蓋範圍集中於都會地區,爲避免消費者體驗不佳引發消費爭議,NCC 已經責成各家業者提供 7 天免費體驗電信服務,消費者若在使用服務時不滿意,7 天內可以免付費終止服務。以現在啓用 4G 服務的中華電信、遠傳電信爲例,消費者只要攜帶雙證件,便可快速申請試用的 4G LTE SIM 卡,並在一個禮拜內,盡情享用 4G 服務,而一個禮拜之後,卡片失效,消費者僅需攜帶卡片到服務櫃檯退回即可。

除了要求電信業者啓用 4G 服務時提供七天試用機制。NCC 並將督促業者依事業計劃書所載內容,儘速建設高速基地臺,讓全國民衆早日享受行動高速上網服務。

此外,針對攜碼升級到 4G 服務問題,NCC 再次申明,爲使 2G 與 3G 用戶可以保留舊號碼,直接選用 4G 新服務,NCC 已循法制作業程序預告法規草案、召開公開說明會,廣納各方意見,將盡速修正「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及「電信號碼管理辦法」,讓消費者選用 4G 服務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