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遭擄性侵勒殺 兇嫌樑育志判死今早將二審宣判

樑育志被認定「無教化可能」,一審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死刑;二審合議庭則將在今(23日)上午9點10分視訊方式進行宣判。(資料照)

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3年年遭擄走性侵殺害案震驚社會,橋頭一審法院3月18日審結,認爲兇嫌樑育志預謀計劃犯罪、手段兇殘且無悔意、恐再犯、社會危害程度大等五大理由,認定「無教化可能」,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死刑;二審合議庭則將在今(23日)上午9點10分視訊方式進行宣判。

馬國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被樑育志擄走性侵殺害,並將遺體棄置山區,橋頭地院合議庭法官張瑋珍、彭志崴、翁碧玲經1年多審理,認定樑共犯3罪,除強制性交殺人,另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10月、遺棄屍體罪判刑2年,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合議庭列出五大判死理由,首先是樑嫌2020年9月30日性侵1名女大生未遂後,上網學習「上吊結」並準備預先結好的麻繩圈、望遠鏡等,返回原犯罪路段長期潛伏物色落單女子伺機犯案,見鍾女獨行認有機可趁,顯見是「預謀且有計劃犯罪,並非臨時起意」。

其次,樑嫌先從鍾女背後將麻繩圈套上她脖子,往後拖行不顧其掙扎反抗仍性侵,致她心臟氣體栓塞且受多處大面積傷勢,並勒緊套在她脖子的繩圈導致死亡,可見犯罪手段殘忍。樑嫌審判中仍否認有殺害故意,對性侵、殺人等細節避重就輕,犯後未見悔意。

另經鑑定,樑嫌再犯率屬於最高危險,若判無期徒刑,假釋復歸社會時再犯性犯罪或其他暴力犯罪的機率超過50%。樑嫌社會危害程度大,故有永久與世隔離之必要。

樑嫌雖輕描淡寫性侵過程,但法醫解剖發現鍾女心臟充滿約150CC空氣量、子宮腔內血管均有充血,證實樑嫌以變態手段性侵,有如唧筒打氣才能將空氣灌入,認定手段殘忍,有殺人的直接故意。

判決指出,樑嫌在獄中曾直接寄信給高雄市政府,輾轉寄到女大生馬來西亞住處,似乎想道歉,但女大生母親不僅將信原封退回法院;法院拆信查看意外發現不是樑嫌手寫筆跡,據此判斷他並非真心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