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命案 兇手判無期

殺害馬來西亞女大生的兇手陳柏諺(左)翻供否認殺人,強調是相約殉情,一審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發生於2022年10月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士林地院歷經1年多審理,認爲兇手陳柏諺「不具無法改善之絕對反社會性」,16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柏諺聆判時面無表情。士檢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陳男2022年間透過IG結識蔡女,兩人2022年10月13日在蔡女租屋處見面,陳男透過網路轉帳9萬9999元,因反悔想要取回遭拒,憤而掐死蔡女,當天下午返回新北市鶯歌住處,以簡訊通知父親想輕生,警消破門送醫,陳在救護車上說「我殺了人」,並告知死亡地點,全案曝光。

士院審理時,陳否認殺人,辯稱是蔡女央求他協助結束生命,並稱他深愛蔡女,願與蔡女冥婚,代替扶養她父母,但合議庭認爲,蔡女案發前還到超商買東西、清洗衣物,未留遺書,難認蔡女有輕生想法。士院依據法醫鑑定結果,證明蔡女頸部傷害是遭陳男「一次性」以右手掐扼所致,並以抱枕遮掩臉部導致窒息死亡,合議庭認爲,陳憑身材優勢突然出手掐死蔡女,因此未傳出爭吵、打鬥聲,不採信陳說法。

合議庭認爲,陳男雖符合自首條件,但非真心悔悟,不予減刑,認爲陳「不具無法改善之絕對反社會性」,可透過心理治療,或長期監禁矯正偏差價值觀,更何況無期徒刑至少要關25年,才能申請假釋,若有需要可延長監禁時間,因此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