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將告蔡玉真、周玉蔻 「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
總統府前秘書長羅智強16日上午在臉書PO文表示,下午3時將赴臺北市刑大告發名嘴周玉蔻、蔡玉真,控告的罪名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羅智強在臉書的PO文指出,「根據自由時報『蔡玉真指出,羅智強曾在臉書上自曝有帶哥哥去頂新飯局,但後來已刪除。』蔡玉真並指出她的爆料源是周玉蔻,二人已涉互串造謠。」
他聲明,「本人將於今天下午3:00分赴臺北市刑警大隊,比照民進黨告發網友的邏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告發蔡玉真、周玉蔻。」
他強調,「我歡迎臺北市刑大以『蔡周的造謠,並沒有造成民衆即迫的恐慌恐懼而影響公共之安寧』故不受理我的告發,但如果這樣,也請臺北市刑大好好解釋,爲什麼就受理民進黨的告發?還大張旗鼓地傳訊並移送網友?網友說萬海陳家是民進黨金主,就造成社會大衆即迫的恐慌恐懼而影響公共之安寧了嗎?」
「民進黨爲恐嚇網友,臺北市刑大卻配合演出,目的就是要創造寒蟬效應,讓網友不敢批評民進黨,這纔是民進黨最惡質的盤算。『荒謬只能用荒謬來印證』,我就用民進黨的邏輯,看看臺北市刑大要不要『公平處理』!最後,謝謝網友們建議我去市刑大告發,凸顯民進黨的荒謬!並幫網友們『出一口氣』!」
下午三點去臺北市刑大告發周玉蔻、蔡玉真聲明:一、根據自由時報「蔡玉真指出,羅智強曾在臉書上自曝有帶哥哥去頂新飯局,但後來已刪除。」蔡玉真並指出她的爆料源是「周玉蔻」,二人已涉互串造謠。二、本人將於今天下午3:00分赴臺北市刑警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