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指羅智強頂新「門神」無罪 羅:噁心,絕不縱容

羅智強玉蔻,連說數次「噁心!噁心!」。(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2014年底上政論節目時,指稱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神」,還幫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遭羅提告誹謗,周玉蔻一審無罪。二審高院14日宣判,周玉蔻一審無罪。二審高院14日宣判,仍判決周玉蔻無罪確定。對於無罪結果,羅智強表示遺憾,並表示將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千萬元。他也批評周玉蔻「噁心,絕不縱容」。

本案緣於2014年底,周玉蔻多次公開批評前總統馬英九團隊與頂新集團關係匪淺,說馬英九曾經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2億元,也說馬英九成立的新臺灣基金會有10億元資產。(以上均經提起誹謗告訴,周玉蔻多遭判有罪定讞)周玉蔻更在12月29日的政論節目中,說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神」,曾與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交多次餐敘,幫忙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羅智強不滿提告,周玉蔻被依「妨害名譽罪」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周玉蔻無罪,羅智強上訴二審。而高等法院排定24日再度開庭審理本案,周玉蔻在開庭前一天親自致電正在參選臺北市議員的羅智強,邀請他上自己的節目。但羅智強在臉書上回應「君之構陷,銘記五內,天堂地獄,沒齒不忘!」最後更嗆「妳少來惺惺作態!我不會去上妳的節目!我連和同臺,都覺得髒了自己相信的理念!」

全案於14日二審宣判,高院駁回羅智強上訴,仍判決周玉蔻無罪,全案確定。羅智強隨即在高院外召開記者會,他表示對高院判決結果,「可以預期但仍表示遺憾。」羅智強表示,他從未拿過頂新一毛錢、也從未幫頂新關說,但卻被周玉蔻無端構陷,對他的人生造成影響,讓他非常不滿。他還說,周玉蔻先前傳簡訊邀請他上週玉蔻的節目,他只覺得「噁心!噁心!」他強調,他對周玉蔻「絕不妥協、絕不縱容、絕不姑息。」

羅智強最後說,刑事案件的結束是民事案件的開始,他已經決定對周玉蔻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名譽損失1000萬元,並要求周玉蔻在聯合報聯合晚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四大報上刊登道歉啓事,以及要求周玉蔻在臉書刊登道歉啓事並置頂3個月。羅智強還說,不管民事求償法院判準多少錢全數捐給「滅東廠基金」,要用來守護臺灣民主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