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欽辱警沒事恢復黨籍 段宜康酸:仲裁會功能強大
桃園縣議員羅文欽今年二月因酒醉辱罵、毆打警察,被民進黨中評會開除黨籍,羅不服判決在黨內提起仲裁,案子經過半年審查,綠營仲裁委員會上週以「程序瑕疵」爲由,撤銷中評會處分,恢復羅文欽黨籍。對此結果,部分民進黨員表示不滿。
羅文欽酒醉鬧事案今年二月引發喧然大波,傳言怒飆髒話、還作勢要毆打員警,誇張行徑令人咋舌,嚴重傷害黨譽,被當事人平鎮警分局警備隊長許傳竈按鈴控告羅文欽妨害公務、傷害、毀損等罪,並且由當時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在中常會親自提案,將羅移送中評會開除黨籍。據《自由時報》報導,不過事情經過半年,民進黨仲裁委員會上週竟以「程序瑕疵」爲由撤銷中評會處分。
對此結果,中評委之一的臺北市議員許淑華17日痛批,民進黨自打嘴巴,讓外界看笑話,如果每個人都可以用派系運作否決中評會處置,中評會廢掉算了。
除了許淑華外,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在臉書上質疑,被開除黨籍的桃園縣議員羅文欽,經過民進黨仲裁委員會的「平反」,又恢復黨籍;而且週日還可以繼續以黨代表的身份參與黨內投票,可以肯定仲裁委員會實在是「功能異常強大。」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則緩頰,仲裁會認爲中評會決議開除羅文欽黨籍時,並未給他申訴及答辯機會,確實有程序瑕疵;不過黨中央依然認爲羅的行爲損害黨譽,未來將補正程序,給下一屆中評會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