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男子兜售黃鼠狼! 寵物店怕落壞人手中300元買下
▲黃鼠狼長相很可愛,但其實是兇猛的肉食性動物。(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一間寵物用品急忙向動保處通報,原來有人兜售「黃鼠狼」,他們擔心野生動物落入不法業者手中,因此用300元買下,等待動保員帶走。據瞭解,兜售的男子自稱是在蘆洲郊區撿到,因爲外型可愛才打算賣給寵物店。
寵物店2日遇到一名男子上門兜售,籠子裡裝着一隻像是貂的動物,仔細一看嚇一跳,竟然是野生的黃鼠狼。對方表示,自己是在蘆洲郊區遇到這隻動物,因爲看起來很可愛,所以想賣到寵物店。這間寵物店只賣鳥和寵物鼠,第一次遇到有人拿野生動物販賣,因爲擔心黃鼠狼落入壞人手中,於是答應以300元買下,趕緊打電話請新北市動保處帶回。
經過動保處檢查,這隻黃鼠狼健康狀況良好,已經帶到合適的地點野放。雖然黃鼠狼有長長的尾巴、短短的腳,就像是臘腸狗體型,加上小巧亮麗的雙眼非常可愛,但牠們其實是兇猛的肉食動物,而且動作敏捷,可以很輕易鑽進洞穴,平常不常在市區出現。動保處認爲,可能是棲息地的食物來源改變,而城市周圍的菜園有老鼠,黃鼠狼纔會轉移到附近覓食。
農業局局長李玟說明,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非基於學術或教育目的,未經許可獵捕一般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規定,可處30萬元以下罰鍰,「民衆切勿買賣來歷不明野生動物,這會助長盜獵行徑,非法販賣、飼養、繁殖都是違法行爲。」
▼寵物店買下後趕忙通知動保處帶回,現在黃鼠狼已經在合適的地點野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