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須「故意行爲」纔可能觸犯《反滲透法》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蔡宗霖攝)

陸委會今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發言人邱垂正針對《反滲透法》草案再次進行說明,國民黨黨團在10日召開公聽會,質疑該草案對「滲透對象」定義模糊不清;且對滲透來源間接指示、委託、資助也都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爲「境外威脅勢力」。

邱垂正強調,《反滲透法》草案都是依據現行法規,進一步立法以補上規範的不足,特別把在地協力者規範進來。他並舉例,目前根據遊說法,禁止進外勢力進行遊說,但沒有任何罰則,《反滲透法》則可補足規範上的不足。另一方面,該草案也將提高選罷法、集遊法之罰則。

針對「滲透對象」的定義不明的疑慮,邱垂正說,在現行的法治對於境外敵對勢力的定義都有明確規範,《反滲透法》是依現行法律爲基礎下去訂定,不會有解釋或適用上的疑慮。

另外,反滲透法訂定的處罰構成要件,必須要有滲透、不法的行爲,加上主觀意願上的「故意」犯行,纔有可能觸犯該條例,並不會有「政治思想犯」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