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稅局運用大數據查稅 未扣繳薪資也被查

案例一爲華東地區某公司長期使用股東私人帳戶發放員工薪資,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遭當地稅務局稽查處以罰款約人民幣175萬元;案例二位於華南地區,公司以醫療服務費名義使用私人銀行帳戶或微信途徑向職員支付工資,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約人民幣84萬元,遭稅務局處以百分之五十罰款約人民幣42萬元。

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表示,從以上兩案例雖然罰款金額並不大,但明顯看出中國大陸政府已開始利用大數據及聯網覈查作爲稽查手段,若企業經常利用個人私帳戶、微信及支付寶處理正常營運的收付款,將產生訂單流與資金流不一致,當稅局從資金流進行稽查,稅務風險將無所遁形。

依照大陸稅局金稅三期大數據分析、金稅四期聯網覈查等方式,徐曉婷也整理出五大常見查稅對象,像是企業經營範圍與資金收付流向明顯不符、短期內對相同的收付款人有頻繁的資金往來、企業有意化整爲零規避大額支付交易監測、個人銀行帳戶短期內累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現金收付,還有企業資金收付頻率與金額和公司規模明顯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