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開庭抄筆記遭列被告 全律會批檢察官妨礙職務 劍青檢改回應了

法務部。(本報資料照)

陳姓律師日前以告訴代理人身分陪同當事人開庭時,因抄筆記而被檢察官當庭改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告,對此,全國律師聯合會日前聲援陳,譴責檢察官粗暴妨礙律師執行職務,檢改團體「劍青檢改」3日聲明聲援檢方,指陳律師未經檢察官許可,亦未經被告同意,偷抄被告配偶個資及聯絡方式,已逾越告訴代理人職責,嚴重違反律師倫理且有觸法之虞。

全律會日前聲明批評士檢檢察官行爲粗暴,強調檢察官以律師於執行職務時之筆記行爲,即將律師當庭轉列爲被告,已屬針對律師基於專業職責所得采取之合法行動,進行不當訴追之情形,是妨礙律師執行職務及不當限制律師合法權限之行爲,嚴重違反國際規範及憲法法庭判決之意旨。

劍青檢改今發表聲明迴應全律會,強調告訴代理人向檢察機關提起刑事告訴,其「執行職務」職責在於提供事證,協助檢察官追訴犯罪,絕非利用職務之便,取得他人個資,律師執行職務不可無限上綱。

劍青檢改認爲,陳律師偷抄被告配偶個資及聯絡方式,已逾越告訴代理人的固有職責,嚴重違反律師倫理,且有觸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