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昆福控訴地政局長圖利財團 要求全案移送檢調
▲臺南市議員盧昆福,指控地政局長陳淑美圖利財團,要求移送檢調查處。(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議員盧昆福,以臺南市有7個自辦市地重劃,廠商未依法令規定,在地上物補償費未經領取及存入專戶保管程序,臺南市地政局即擅自淮予全面動工,損及其他地主的權益,11月20日在質詢時痛罵主管機關地政局長陳淑美圖利財團,有專業沒良心。
陳淑美局長辯解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內政部有函釋可先分區施工,該局也有函文給廠商對爲領取補償金的區域不能施工。但盧昆福則回嗆她,當初地政局代理局長有承諾,若法令有規定,廠商違法需停工,地政局何以未下令呢?他要求將全案送檢調單位調查,主席王家貞議員則決議該案移送檢調。
盧昆福議員表示,按照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40條規定,重劃工程施工『應於』地上物補償金經領取或存入專戶保管後爲之,但地政局卻放任重劃公司在沒補償與提存動作下,即全面施工,此案經他在去年於議事廳質詢時,地政局官員還公開堅稱該案『不需準用』中央法令且『合法』。經他再透過立委向內政部詢問,內政部回覆『全國無機關認爲不需準用』,地政局官員改口要準用,但對誰准許業者施工仍無法答出來,而7個違法施工的重劃區後來也在地政局『協助』下轉爲合法,但迄今仍有3個重劃區還沒完成補償程序。
盧昆福指責地政局長陳淑美原是位學者,應該沒包袱,不料她身爲主管機關,她不僅未依法行政,善盡監督責任,還包庇重劃公司,想方設法幫對方解套,讓違法施工的重劃公司僅剩下3個。
陳淑美局長說,內政部有函釋可分區施工,由各業管單位自行開工,該局也已函文給重劃公司改善,否則將依市地重劃第18條處理。盧昆福則嗆,重劃公司將補償費放在自己的口袋賺利息,何以地政局卻未依法下令停工呢?盧昆福對地政局長陳淑美圖利財團,詢問臺南市長黃偉哲是否要處分?黃偉哲表示,官員執法需依法行政,該案他會先了解。
由於檢調單位查出已完成市地重劃的九份子重劃工程掩埋有毒的爐渣,盧昆福指還有其他3個市地重劃區也有掩埋爐渣,部分公園也有,這對在公園內玩耍的兒童將造成威脅,盧昆福強調,這些有毒的爐渣不僅有離癌的風險,也會影響生育,他問地政局長陳淑美如何處理呢?陳淑美說,底渣與爐渣不同,環保署有發佈回填土可用部分底渣,市府與重劃公司的合約規定回填土要使用天然的材料,對業者違法,市府已進行訴訟。市長黃偉哲說,爲維護市民健康,有毒爐渣將全面清出,並向業者求償。
針對盧昆福關心自辦市地重劃案中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對地上物查估補償有異議,尚未辦理提存即覈准開工一事,地政局長陳淑美迴應,市府已通函全市36個自辦重劃區,要求他們必須要按照規定,在地上物補償費還沒有經過領取、提存之前,絕對不可以動到地上物;也就是說,針對重劃區中,未領取補償費的,可能是對於地上物的補償費金額或者是相關的細節有所異議,對於異議,自辦重劃的重劃會,就必須要踐行法律所規定的程序,透過協調、調處及訴請司法機關裁判等,在程序還沒有完成之前,不拆遷地上物。
就盧昆福議員詢問有沒有部分施工情事,陳淑美局長澄清,不是部分開工,而是「分區施工」,依內政部2019年7月24日臺內第字第1080048125號函示,基於實務執行需要,是可以分區施工的,所有權人還沒有領到補償費不能拆遷地上物,但對於沒有異議的部分,可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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