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技術迴避民意檢驗 恐毀憲亂政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召開第2次臨時會,修改公投法並納入不在籍投票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左起)、立委陳椒華王婉諭6日在朝野協商前舉行記者會表示,支持召開臨時會,除了修改公投法外,也應一併檢討紓困方案。(劉宗龍攝)

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爲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這段話明文訂在《公投法》第25條。結果民進黨只因害怕政策遭推翻,硬將不在籍投票扣上違法違憲大帽,扭曲法義,恐有毀憲亂政之嫌。

828公投因疫情延期,三大在野黨呼籲即刻補強法源,並建立不在籍投票制度。對此,民進黨端出三大理由反對,包括通訊投票有違《憲法秘密投票精神、現在修法缺乏足夠公告時間,及去年美國大選因通訊投票搞得天下大亂。

但憲法規定的秘密投票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進行,除非行政部門違法調查、公開通訊投票,否則何來違憲之虞

再者,《公投法》明訂,辦理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實施,方式須另以法律規定。過去2年,中選會有積極推動不在籍投票嗎?若沒有,怎好意思因自己行政怠惰,反過來指控立法機關不給足夠公告時間,臉皮未免太厚了。

至於美國大選之亂,肇因川普認輸,竭盡所能對敗選祭出行政干擾,甚至唆使川粉進攻國會,民進黨卻倒果爲因抹黑通訊投票,這是竹篙菜刀邏輯狗屁不通。

在疫情難料的此刻,實施不在籍投票,一來免去大規模人流移動風險,二則鼓勵選民踊躍參與公投,確實反映民意。民進黨或可挾行政立法優勢封殺,技術迴避民意檢驗,卻形同將錯失檢視民意、修正政策的機會,對追求延續執政,絕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