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黃河保護法》正式實施 全面推進江河戰略法治化

陸第二部流域法律的《黃河保護法》1日正式實施,被視爲推進「江河戰略」法治化的標誌性舉措。(視覺中國)

過去中國總有「黃河寧,天下平」的說法。據光明網報導,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正式施行。而黃河保護法也是大陸第二部流域法律,在去年10月30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此前首部流域法律的《長江保護法》已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據法規內容融指出,《黃河保護法》包括總則、規劃與管控、生態保護與修復、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沙調控與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進高品質發展、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共11章、122條。

其中明確指出,爲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堅持一體化保護與修復,實行自然恢復爲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系統治理;國家加強黃河流域環境污染的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推進重點河湖環境綜合整治。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樟林認爲,黃河保護法的發佈與施行,是全面推進國家「江河戰略」法治化的又一標誌性舉措,對於保障黃河安瀾,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黃河長期以來「體弱多病」,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不到長江的7%,且生態脆弱,上游的高原冰川、中游的黃土高原、下游的黃河三角洲等極易發生退化。環境污染也積重較深,水質總體低於全大陸平均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