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規範節目使用語言 主持來賓禁夾雜外文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除了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標準普通話,也不得隨意夾雜方言以及網路用語外文等。

新華網》3日報導引述廣電總局近日發出的通知指出,規範使用、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基本要求,是樹立文化自信、提高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內容

通知說,廣播電視作爲大衆媒體和主流媒體,播音員主持人和嘉賓作爲公衆人物,必須在推廣普及普通話、規範使用通用語言文字方面發揮積極的示範和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播音員主持人除節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標準普通話;不得模倣地域特點突出的發音和表達方式,不使用對規範語言有損害的俚語俗詞等;用詞造句要遵守現代漢語語法規則,避免濫用生造詞語和不規範網絡用語;要規範使用外國語言文字,不在普通話中夾雜不必要的外文。

▲大陸官方禁節目夾雜外語。上圖爲節目示意圖。(圖/新浪娛樂

通知指出,播出機構邀請嘉賓參與節目時,事先應該對規範使用語言做出提示,對於嘉賓刻意模倣地域特點突出的發音和表達方式、隨意使用方言、夾雜外語等情況及時提醒糾正。

通知強調,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把規範使用普通話納入播音員主持人和編輯記者培訓考覈獎懲體系;認真開展規範用語自查自糾,做好播前審查,含有不規範用語的內容一律不得播出。

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當前廣播電視不規範用語現象主要集中在選秀等綜藝娛樂節目中;對一些在規範用語方面問題突出的節目,廣電行政管理部門將要求播出機構認真整改。

發言人說,總局還將修訂《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自律公約》等文件細化廣播電視節目用語標準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