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提告馬斯克呼麻觸法 檢因「這原因」簽結

綠黨主席李菁琪告發社羣平臺X董事長馬斯克屢次公然呼麻,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指出,根據最高法院見解,引誘他人施用毒品必須有具體行爲,馬斯克並無鼓勵他人施用毒品情形,故不構成引誘他人施用毒品,全案查無犯罪簽結。

全案源於,李菁琪認爲務部箝制人民言論自由,今年8月時赴北檢告發馬斯克在節目公然吸食大麻,還放寬社羣平臺X的大麻廣告限制,顯然引導、誘惑國人施用大麻,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法第7條第2項引誘他人施用2級毒品罪。

北檢偵查指出,本案節目影片中,馬斯克施用節目主持人提供的煙,同時在節目中提及「施用大麻對他的生產力有所影響」,並沒有鼓勵他人施用大麻之意。此外,根據外媒報導,雖然當時馬斯克在合法州施用大麻,事後,美國聯邦政府有針對馬斯克及其公司員工,進行爲期一年的毒品檢測。

檢方援引我國最高法院見解,引誘他人施用毒品必須有「具體行爲」,馬斯克並無鼓勵他人施用毒品,不構成法律所規範的引誘他人施用毒品,日前全案查無犯罪簽結。

綠黨主席李菁琪(中)赴北檢提告社羣平臺X董事長馬斯克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法第7條第2項引誘他人施用2級毒品罪,全案日前已簽結。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