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涉貪遭「前夫具保人」退保 籌不出百萬保金恐收押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圖)、林女前男友葉曜彰被控詐領助理費涉嫌貪污,臺北地方法院今下午開庭,由於偵查中林姓具保人聲請退保成功,但法官認定林女涉犯重罪且有串滅證及逃亡之餘,諭知今晚10點前以100萬元具保。林女目前身在臺北地院候審室覓保。(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與前男友葉曜彰被控詐領助理費涉嫌貪污,臺北地方法院今下午開庭,由於偵查中林穎孟由前夫、前誠泰銀行小開林致光爲她擔保100萬元,林致光上月向法院表明已與林穎孟離婚,聲請退保成功,但法官歐陽儀認定林女涉犯重罪且有串滅證及逃亡之餘,諭知今晚10點前以100萬元具保。林女目前身在臺北地院候審室覓保。

依檢方起訴資料,林穎孟2018年12月25日聘葉曜彰爲公費助理,2020年3月1日葉成立米達克星球公司自任負責人,聘郭女爲公司的設計師,而林穎孟爲保留葉的議員助理費用,同意將郭女充任議會公費助理。

法院今開庭,由於林穎孟在偵查中以100萬元交保,當初的林姓具保人日前聲請退保成功,但法官仍然認定林女涉犯重罪且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原因,有交保必要,因此諭知以100萬元交保,准予交保至今晚10點。

林穎孟則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沒有犯罪,沒有交保必要。再者,名下房產是家人買的,且有300萬元多貸款。

林女律師也強調,林女現無固定工作,也就是無固定收入,無法負擔高額保金,希望能以其他方式或保證書代之。

法官庭末諭知,可依法提起準抗告、撤銷或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