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議員林威志涉貪 百萬交保

臺東議員林威志傳出疑涉詐領助理費,經檢調偵訊後,檢方26日向法院聲押,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翻攝自林威志臉書/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助理費約50萬元,臺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員25日搜索林威志住處,並傳喚包括他在內12名被告證人連夜偵訊,26日以有串證之虞理由聲押,經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他已繳清獲釋。

臺東地檢署26日上午表示,由邱亦麟等6名檢察官採團隊辦案方式,2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21名調查官,同步針對林威志議會辦公室服務處住所等4處蒐證,調取相關檔卷後,隨即查扣相關文件行動電話物品

檢方同時傳訊林及相關證人共12名;經漏夜偵訊,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且其所犯的是重罪,認定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故於26日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

經臺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准予林威志具保100萬元,林交保獲釋後隨即神隱手機也不接,無法取得他的迴應。

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表示,經初步調查林威志涉嫌詐領費用金額估計爲50萬,等待收到法院裁定書後,將研議是否提出抗告,並且會持續擴大深入追查偵辦。

據瞭解,林威志2018年由臺東市民代表轉戰縣議員,原爲無黨籍、後入籍國民黨,地方關係良好。在議會11月定期會也對光電、美麗灣、焚化爐議題提出質詢,被政壇視爲參選下屆臺東市長明日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