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蔚/監所的走「洞」式管理

牢房都有監視器,坐在熒幕前便可掌握數十個房間內動向,定時籤巡反倒讓收容人掌握管理員行蹤而得以做些被明文禁止的事。(繪圖林文蔚

「走動式管理」(Management By Walking Around,簡稱MBWA),源自於1980年代美國管理學者彼得斯(T. J. Peters)與華特曼(R. H., Jr. Waterman)出版的《追求卓越》(In Search of Excellence)一書,是指爲了彌補缺乏實際情境資訊,而失去解決問題的先機及誤判的機率,高階主管應該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時間要走出辦公室,以獲得更豐富、更直接的職場資訊,並及時瞭解所屬員工工作上的困境,實際瞭解下屬的工作狀況,並給予加油打氣的一種管理策略。因此走動管理就是要高階主管勤走基層,透過正式溝通管道蒐集最新訊息,並配合情境做最佳的判斷,以及早發現並解決問題

外國的管理法則傳到臺灣,落地生根後開始本土化,自然是無可厚非的事,獄政管理在臺灣監所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因此「走動式管理」無論是在理論內容的詮釋,亦或是在實際應用上,開始展現出全新的風貌。

監所管理員無論是在入行受訓時,或是在各機關早上集合時的「勤前教育」、每月固定的「常年教育」,亦或是回鍋矯正署的各類訓練,只要與戒護收容人相關的內容,長官們總是三令五申,一再耳提面命:「要落實『走動式管理』。」

要怎麼落實?就是管理員要勤巡邏,務必眼到、腳到、心到,值勤時要多走幾趟,以清楚掌握房內收容人的動態。爲了貫徹這樣的管理原則,巡邏的次數隨長官調整,不過當然只會多不會少,要不就是要求管理員要在巡邏時要在每個牢房的門口停留一至兩秒,或者是規定每趟的巡邏時差不能超過三分鐘,如果不照做,別說被罵了,給個申誡或是記過,也是家常便飯。

這也就是說臺灣監所版本的「走動式管理」,並不在讓高階主管勤走基層,而是拿來要求基層管理員一直走一直巡、一直走一直巡、一直走一直巡……,這樣的「走動式管理」,別說是過勞,日積月累下來,長時間的走站,靜脈曲張、下背痛,甚至椎間盤突出,也就成了監所管理員最常見的職業病。

相信當初會用「走動式管理」這個企管名詞來包裝巡邏這件事,不僅是爲了體面,也是因爲監視器尚未普及的年代,要掌握牢房內的收容人動態有其難度,在長官們眼裡,多巡邏一來增加見警率,達到嚇阻收容人幹壞事的效果,二來可以多觀察房內動態、掌握囚情,當然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監所戒護工作的重點無非是發現問題與防範未然,巡邏可以同時達成這兩個目的,何樂而不爲?其實未必如此。

1972至1973年間,美國堪薩斯市警察局實施了一個名爲「堪薩斯預防巡邏實驗」計劃(The Kansas City Preventive Patrol Experiment),他們將15個警勤區分爲三組,控制組維持正常巡邏、反應組完全不巡邏、預警組增加三倍的巡邏量,藉此評估警察巡邏的效能,也就是見警率對於治安影響。這爲期一年的計劃,實驗結果卻讓衆人跌破眼鏡。因爲研究結果顯示,這三組在犯罪率、偵破率,以及民衆對犯罪恐懼感上並無實質影響,這完全顛覆了傳統「見警率與治安穩定成正相關」的論點。即便實驗設計上有部分瑕疵,但「見警率無助降低犯罪率」的重要結論,日後被警政管理者與刑事司法學者普遍接受。而在臺灣犯罪學學者許春金及孟維德兩位教授的研究裡,也發現我國見警率與犯罪率間並沒有顯著關連。

當然,有人會認爲警察巡邏和監所管理員巡邏不能相提並論,監所的環境與被管理對象和圍牆外社會上的普羅大衆是不一樣的,但把巡邏視爲萬靈丹仍是一種愚昧的信仰,這種的舊時代管理模式延用到今日,衍生的問題實際上比原本想解決的問題來得大。

▲透過約巴掌大小的瞻視孔,而且在燈光昏暗的房內不太能清楚看到房內收容人的狀況。(繪圖/林文蔚)

在每個牢房都有監視器的現代,坐在熒幕前可以一次掌握數十個房間內的動向,遠比巡邏更有效率,但因爲長官們既迷信巡邏的神效,又想防管理員偷懶,所以就連定點值勤不需巡邏的勤區都要定時籤表,定時籤巡更是舍房勤務最基本的管理模式,但工時太長,值勤範圍廣,雜事又多到做不完,到頭來,按時巡邏只是爲了巡邏。不過可別因此責怪管理員只顧巡邏表,因爲不這麼做要是被長官看到巡邏表上少籤一格,或者籤的時間晚幾分鐘的話,被懲處的機會可是很高的,即使因處理事情而延誤籤巡,也會被當成是偷懶的藉口

「你爲什麼不按時籤?」

「我8點開始發睡前藥發到現在快9點了都還發不完,怎麼有空籤?」

「時間到,你就是要按時籤巡。」

「可是我爲了籤巡特地多跑一趟,也不可能按規定每房都看,而且9點來不及發完藥和熄燈,被收容人投訴說影響他們的睡眠怎麼辦?」

「不要給我找藉口!」

收容人當然不是笨蛋,定時巡邏的規定反而讓他們更容易掌握管理員行蹤,好利用巡邏的空檔做監所明文禁止的事,在監所諜對諜的遊戲裡,管理員反而是輸家。曾有同仁說,最令他難受的是,知道收容人是利用他巡過舍房後,尚未回到去監看監視器的空檔上吊自殺。

這種「掛一漏萬」弊病是長官不願面對的事實,監視器到頭來並非用來觀察囚情,反倒是用來監控管理員有無摸魚;巡邏的目的主要是怕萬一出了事,錄影畫面卻沒拍到管理員在巡邏的話,火會向上延燒。

這麼講必然有人會持反對意見,認爲定時巡邏仍可防範收容人雞姦或及早發現收容人猝死,可惜這仍是神話,雞姦或其他性交行爲很少被管理員巡獲。會曝光的,反倒是來自收容人的投訴或舉發,而且巡邏也難有發現收容人猝死的機會。你可以想像一下,要從一個約莫巴掌大小的瞻視孔,在燈光昏暗的房內,看都躺得直直的十來個人誰已經掛了,可能嗎?而且你可不是隻顧這十來個人,整個勤區算下來少說百來人,合併勤區的話可能要顧到六百人左右,假日值班共16小時,每20分鐘巡一趟,總步行巡邏距離超過六公里,別說每個牢房的門口停留一至兩秒,給你兩分鐘,你可能連整房都死光了都看不出來。如果你還是覺得沒問題,我會說你不是腦袋進水,就是當官的。

某監所清晨起牀點名,一位收容人長臥不起,急診就醫到院前死亡,經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該收容人於夜間23時許,即未再有任何動作,與該收容人死亡時間相符。因未能即時發現送醫,接下來依照慣例傳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結論:舍房值勤管理員無過失不予處分。

悄悄話:零時許有某長官巡邏經過,因爲他都沒法發現了,爲了保他,只好連你一起保。

感恩長官!讚歎長官!

曾有同仁提出不同形態的「大巡邏」方式,認爲足以改善目前分區駐守、定時巡邏衍生的弊病,若改將值勤人員集中至勤務中心,一同監看監視畫面,並採分批不定時、不定向巡邏,一來讓管理員們可以彼此陪伴、討論、經驗交換,並改善因疲累而打瞌睡的問題;二來也讓收容人難以預期巡邏時間差。再者,備用警力足夠,遇事也易於集結處理。但最後沒有實施仍是因長官認爲:「怎麼可以都閒在勤務中心聊天?而且要是出了事,該找誰擔屎?」

智慧型監控技術日益成熟的年代,調整裝設位置減少死角,以克服監視器先天條件的限制,廣角鏡頭、自動偵測、智慧判讀也早已不是問題,人滿爲患的臺灣監所,本應走向科技設備監控爲主,但反而以巡邏爲主軸,會維持石器時代的做法,究其根本,無非是錢都沒花在提升設備的規格上,以及覺得基層管理員太閒。某些監所對重點或特殊收容人還在寫所謂的《24小時行狀觀察登記簿》,每15分鐘要寫一次重點監控對象,都有錄影記錄了,還在寫這麼廢的東西是幹嘛?你要是像隔離舍這種特殊單位,每次寫個三到五個人的行狀是常態,加上前面講的巡邏和雜事,不累死你,也忙死你。

腦洞的管理思維,「衝康」給管理員跳,剛好而已。「走動式管理」或許應該正名爲「走洞式管理」。

走洞式管理,包你走到屎洞裡。(本文轉載自人本教育札記3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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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蔚,畫家,獄政改革倡議者,服務於宜蘭監獄,着有《獄卒不畫會死》。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