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保護令”,對家暴說不!
近日,麻栗坡縣人民法院鐵廠法庭收到一名遭受家暴的吳女士書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鐵廠法庭收到申請後,依法高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爲其撐起法律“保護傘”。
據悉,吳女士與陳某2018年結婚後,因家庭瑣事爭吵頻發,且因陳某脾氣暴躁、喜好喝酒,其常在酒後對吳女士實施家庭暴力。特別是2024年6月,雙方在外省務工期間,因家暴,吳女士曾向當地派出所報警求助,派出所接警調解後依法向陳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吳女士因不堪忍受家暴痛苦,遂向法院提出申請,尋求法律保護。
麻栗坡縣人民法院鐵廠法庭收到立案申請後,在24小時內對案件進行審查,認爲陳某的行爲確實對吳女士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吳女士面臨遭受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其提出的申請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法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民事裁定書。
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後,承辦法官隨即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並對陳某進行批評教育,向其闡明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律後果,對施暴人形成法律震懾。同時,法官依法向當地村委會及派出所送達裁定書,協調相關部門提供協助,形成聯動保護合力。
本報記者 朱光清 通訊員 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