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中寮隧道貼尾閃燈 逼車讓道「以大欺小」挨罰1萬8
▲陳姓男子駕駛聯結車在中寮隧道閃燈逼車,被罰1萬8000元,他不服訴訟,被駁回 。(圖/記者陳昆福攝,資料照片)
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駕駛聯結車行經國道3號中寮隧道時,連續兩次以閃燈方式逼迫前方自小客車跨越雙白線讓道,被國道警察隊開單舉發開罰1萬8000元,陳男不服,以對方緊急煞車他才閃燈,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法官檢視蒐證影像駁回。
判決書說,陳姓男子駕駛聯結車於今年1月19日下午3時15分許,行經國道3 號南向378公里路段(中寮隧道下稱係爭路段)時,因有「以連續兩次閃大燈等行爲逼迫前方車輛讓道」交通違規事實,經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員警檢附警車行車紀錄器,認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屬實,於4月間裁定罰鍰新臺幣1萬8000元、記違規點數3 點、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他不服,以前方自小客車緊急煞車,爲避免發生事故,他纔打方向燈打算切入內車道,並無惡意逼迫前車讓道行爲。
法官檢視行車紀錄器,發現自小客車被後方陳男駕駛的聯結車持續閃爍大燈,並以幾近貼尾方式行駛其後,自小客車恐釀意外,旋切換車道避讓,陳男仗着聯結車噸位高大,以迫近行駛及閃燈方式讓自小客車形成行車壓力,警方開罰並無違誤,駁回他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