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原住民身分證件 可只寫拼音族名

原住民姓名平權運動再有里程碑。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姓名條例」修正案,未來原住民族辦理戶籍登記、申請護照時,可在身分文件上單列族名,不侷限中文姓名。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三個月內,研議各機關姓名系統同步更新。

現行姓名制度強制「漢字綁族名」,原住民只能在身分文件上列出「個人漢名」或「漢字音譯族名」,若要使用「羅馬拼音」只能並列登記。去年十一月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勝訴判決,認同原住民族可在身分證姓名欄單獨以族語拼音系統登記。

根據三讀修正條文,辦理戶籍登記、申請歸化或護照時,應取用中文姓名,但臺灣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者,得使用原住民族文字,意即未來原住民可於身分文件上單列族名,不再受限漢字綁族名。

有鑑於各族羣命名習俗文化不同,如蘭嶼雅美達悟族人有特殊的「親從子名」的命名文化,後續若有更名需求,不受次數限制。出生登記及初設戶籍登記以傳統姓名登記者,得申請變更爲漢名;變更爲漢名者,得申請回復傳統姓名,但均以一次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