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國會職權修法 北律:立法程序斲傷臺灣民主

立法院長韓國瑜提出記名按鈕表決改以「舉手表決」動議。聯合報系照片/記者林俊良攝影

臺北律師公會今天表示,國會妥善發揮功能爲民主國家基石,程序正義、實質討論、妥適審查爲國會發揮功能前提,昨天立法程序斲傷臺灣民主國家根本,在野法曹表達高度的憂慮。

臺北律師公會今天發佈聲明指出,5月17日,立法院多數陣營就立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花東交通3項總額逾新臺幣2兆元的特別條例等案,於未經實質討論、欠缺程序正義的情形,以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部分條文,深表遺憾。

聲明指出,於立法過程中,國會多數陣營將非其陣營的版本擱置於委員會,另一方面,就多數陣營所提出的版本,則於委員會中規避審議,未經逐條審查即以人數優勢全條文保留,而後續朝野協商也淪爲過場,各法案立法程序中全然未經妥善審查。

北律表示,此次修法,除涉國會調查權、聽證權、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方式等重大憲政議題外,也包括立法院以特別條例提出總金額逾2兆元的高度爭議交通建設,但審查過程不僅缺乏各政黨的實質討論,甚至也未將草案內容公告周知,已完全剝奪人民對重大議題參與審議的對話機會,且院會表決過程更經立法院長裁示以逾30年未使用的「舉手表決」方式,議事程序紊亂,違反程序正義。

北律指出,國會代表民意,同時也肩負人民的期待,在多元包容的臺灣社會,民主的真諦在於對話與審議,民主是臺灣的驕傲,也是臺灣人的信念,堅信臺灣民主的韌性,促進民主法治爲律師的使命,深刻期許國會本於憲法職責,妥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