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法案清倉 證所稅失敗、「顏清標條款」成功闖關

記者陳佳雯綜合報導

立法院第八屆第三會期於31日休會,處理了《食管法》、《刑法修正案等案,但除了新版證所朝野無法取得共識,必須延到臨時會進行處理外,院會中更是在結束前通過了俗稱「顏清標條款」的《會計法》修正案,若之前因「花酒案」入獄的前立委顏清標適用,便可望出獄。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結束。(圖/記者王文萱攝)

《會計法》修正後條文規定2010年12月31日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各鄉鎮、市、區公所支用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以及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研究計劃費,其報支經辦覈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財務責任視爲解除,不追究其行政民事責任,若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31日通過的法案當中,最受關注的是攸關「酒駕肇逃」的《刑法》修正案明定,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致人於死,刑期提高爲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駕駛交通工具肇事但逃逸,修法肇事者刑責現行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期望有效遏阻酒駕悲劇發生。

近來毒澱粉食品添加物風波民衆不安,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當中規定,對於業者在食品中進行「違法添加」的罰責,初審通過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依情節輕重,可罰新臺幣6萬到1,500萬罰金

原先預計可望通過的證所稅,由於民進黨態度堅決反對,最後未能排入議程,但立法院將在6月13日召開第一次臨時會,7月下旬召開第二次臨時會,朝野勢必再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