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二度就業婦女可領津貼

立院初審通過,二度就業婦女可領津貼。(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李孟璇臺北報導

不少婦女會因生育離開職場,爲了鼓勵媽媽們重回工作岡位,立法院昨天(7日)初審一讀通過,二度就業婦女將納入就業服務特別協助對象,此外還可以獲得津貼補助。

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未來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將被列爲就業特別協助對象,可享有臨時工作機會、求職交通補助,也能參加免費職業訓練,且參訓期間可獲基本工資6成薪水,最長可領6個月。

另外,配合社會救助法修正,本次法規也將「生活扶助戶」修正爲「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希望增加對中低收入戶的就業協助,以協助其自立更生脫貧。

勞動部發展署表示,預估法案通過後,每年可多3.5萬人受惠,就業安定基金會增加2.4億元的支出,而法案最快在本月22日就會進行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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