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逆子燒死全家沒判死!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認了「反對死刑」理由曝

立法院11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資格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前往備詢。(姚志平攝)

立法院今(11)日召開全院委員會,持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上午針對被提名人何賴傑(左)資格審查。藍委黃健豪(右)持續針對死刑議題詢問。(摘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11)日召開全院委員會,持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上午針對被提名人何賴傑資格審查。藍委黃健豪持續針對死刑議題詢問,黃問何賴傑是否支持廢死,以及憲判8號所說的「最爲嚴重之罪」到底如何定義?何賴傑表示,他作爲一個學者,反對死刑制度,何也認爲大法官這次做出憲判8號裁定,就已是考量到民意,「如果直接判死刑違憲,犯罪情節嚴重、一致決問題都沒有了。」

黃健豪今質詢時表示,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高達85%,而在憲判8號沒有做出死刑違憲判決,但卻加註了很多程序造成死刑變得困難,黃也詢問何賴傑,本身對於死刑的立場,以及到底什麼叫做爲嚴重之罪要怎麼定義?請問對一致決如何定義?

黃也說,在答詢的同時,有一個新的刑事案件,逆子放火把全家燒死,一審死刑,但在今早,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吵架把全家燒死,這不是最極惡之人?

何賴傑先說,他作爲一個學者,對死刑制度是反對的,但死刑存廢怎麼做,也不是他個人做一個學者可以貿然做的決定。他認爲,憲判第8字號也有考慮到民衆對死刑的看法,大法官當初在做判決時,考慮到民衆反對廢死聲音很大,「如果今天就判死刑違憲,犯罪情節嚴重、一致決那些問題都沒有了」,大法官沒有說死刑違憲,就是考量到民意。

何賴傑強調,至於最嚴重的定義,以他的理解,用最這個字會陷入困難,沒有明確說出怎麼樣是「最」,大法官想要讓大家知道,犯罪情節是在比較情況下,要看個案法官如何認定,針對被告行爲人,考量犯罪情節來量刑。

何賴傑表示,實質廢死觀念會造成誤解,大法官沒有實質廢死,而是把要件講得更清楚,死刑變得更嚴謹慎重,讓大家知道死刑是非常嚴肅的。

而在何賴傑的書面回覆中則寫道,司法有保障少數以對抗多數之功能。當多數國民以多數決方式分配利益時,司法有保護居於少數之國民不受違法或不當之利益損害。社會多數人所持之價值,如有以侵害少數人正當利益,意圖消滅少數人所堅持之正當價值時,司法基於保障少數人基於憲法所應享有之權利,即必須發揮司法保護功能,以保護社會多元價值與利益之存續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