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起訴 檢批蘇震清4立委淪「被豢養的家臣」
立委蘇震清在看守所內理個大光頭,步下囚車的模樣差點讓人看不出,讓現場媒體相當意外。(範揚光攝)
立委集體貪瀆案偵結起訴12人,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說明案情。(黃捷攝)
立委收賄起訴 檢批蘇震清4立委淪「被豢養的家臣」
臺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貪瀆案今偵結起訴,依貪污等罪起訴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前立委、時力黨主席徐永明等12人,同爲被告的立委陳唐山則獲不起訴處分。
北檢痛批蘇震清等4名立委,淪爲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肆無忌憚行使立法委員職權威勢,對於依法行政的公務員爲鞭笞、騷擾與恫嚇,以權斂財的金權遊戲,爲謀私利而與權貴財團朋黨比周、言曲使私,嚴重危害我國之公平正義、吏治廉潔,更對憲政體制造成重大威脅,混亂、斲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同遭起訴的被告包括,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樑文一、蘇震清辦公室主任餘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趙正宇的辦公室主任林佳騏。
另外,獲緩起訴的被告有李恆隆胞姊李秀峰、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璞揚建設負責人蕭立志、林鈺傑;不起訴者除了陳唐山,還有郭克銘秘書郝毓汶、蘇震清助理洪思佳、徐永明辦公室主任、徐永明助理李承值、李恆隆傳話密使陳虹羽、陽管處長劉培東、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寶冢生命紀念園負責人陳明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