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費鴻泰兒子罵女同學「婊子、垃圾」 二審判決出爐

費聿德與呂姓高中女同學爭議不斷,日前開庭結束後以帽T遮頭快速離開。(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費鴻泰的兒子費聿德,前年在羣組中以「婊子」、「垃圾」等語,辱罵不在羣組內的呂姓高中女同學,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他的上訴,依公然侮辱等3罪各判處拘役20天、25天及10天,應執行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費聿德在2021年1月19日、3月10日、4月18日,在其與友人聊天之whatsapp通訊軟體羣組「我就是破麻」內辱罵呂女,第一次是針對呂女的黃姓男友發言,迴應稱:「你女朋友是婊子」,後來又指「婊子」、「垃圾」等言論。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將費男判處拘役50天,他不服否認犯罪、提上訴, 高院二審認爲,「婊子」、「垃圾」等言語,依其前後對話可知,費是「主動」地「挑出」呂爲侮謾、辱罵,且系因內心不滿她才爲此舉,又非被動防禦或無辜捲入,構成公然侮辱罪,一審量刑亦屬妥適,判決駁回他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