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南科廠36.5億賣給臺積電 處分利益約6.5億元

力特董事長趙寄蓉。(圖/翻攝證交所)

記者姚惠茹臺北報導

力特(3051)今(12)日在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董事長趙寄蓉親自說明南科廠房出售案,宣佈董事會通過將南科廠房及相關設備以36.5億元處分臺積電,並預計扣除成本後,處分利益約6.5億元。

趙寄蓉表示,這次不動產處分目的爲償還銀行債權,而力特截至6月30日對18家銀行聯貸債務約62億元將降至26億元,轉讓後每月減少折舊費用1,500萬元,每月減少利息與相關費用1,100萬元,但租金也減少900萬元。

趙寄蓉強調,南科廠房及相關設備以36.5億元處分給臺積電,實際處分利益尚待交易完成,而在扣除相關費用後,依會計原初步估計,扣除原始帳列成本之處分利益約新臺幣6.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