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山高中教師不當處罰學生 監院糾正北市教育局、校方
麗山高中教師不當處罰學生,監院糾正北市教育局、校方。麗山高中校門。(圖/翻攝自google map)
北市麗山高中A師處罰數名講髒話學生對窗外大喊姓名及髒話內容,並違規下載學生個資作爲訴訟案件之用。監察院指出,該校對A師不當管教及霸凌學生之調查程序,涉有因應小組委員球員兼裁判及調查程序中召開修復式會議之爭議、教育局督導不周,監察院糾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麗山高中
監委葉大華調查指出,麗山高中A師109年11、12月間,於教室內陸續處罰講髒話之數名學生拉下口罩,對着窗外大喊自己的姓名,並大聲罵出不雅字眼等不當管教情事,有相關影音畫面可稽。A師實已涉及強迫學生行「公然侮辱」之管教行爲,屬「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表所列之違法管教措施,侵害學生人格權。事發時該校已有該校教職人員知悉並前往查看,惟卻未進行校安通報與處理,後經家長檢舉該校方通報及啓動調查。
葉大華表示,然事後臺北市教育局未本於權責,依法督導、釐清麗山高中調查本案現場處理人員身分、處理經過、通報責任及A師違失行爲,竟以「未有學生舉報及承認有人罵不雅字眼,無法得知發生何事,也無法進行校安通報」等顯與事實未符之內容搪塞回應陳情人,招致陳情家長續訴不斷,核有違失。
葉大華表示,麗山高中自110年11月起處理A師對生校園霸凌事件,按當時適用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該校以因應小組之外部委員E、F、G等3人同時兼任該案「調查小組委員」,雖無違法,卻因該3名委員後續須審查自身撰寫的調查報告,球員兼裁判的調查結果是否能公正客觀不無疑義。
監察院認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未能督導該校即時查證與釐清A師不當管教及霸凌經過,引發家長質疑及續訴不斷,導致全案調查處理時程長達兩年多,均有違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0日通過葉大華調查報告提案糾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麗山高中。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勇於求助,遠離網路霸凌!檢舉網路霸凌iWIN熱線:02-2577-5118、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