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判5年 李淨瑜:爲弱勢者爭人權是必要奉獻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人權工作者明哲遭控顛覆國家政權,遭陸方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到場旁聽的李妻李淨瑜事後發表聲明聲援,「爲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獻行爲,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爲榮爲傲」。

▲李淨瑜赴中國旁聽李明哲案。(資料照/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李淨瑜說,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爲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獻行爲,李明哲明知山有虎,早就覺悟必須爲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我們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對,我們沒有權利抱怨」。

她也強調,作爲李明哲的妻子,「我再次表達,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爲榮爲傲」。

據臺權會透露,李淨瑜目前人被封鎖飯店內,無法自由出入,海基會陪同人員則在協調當中

陸委會也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李明哲基於對中國大陸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關心,和當地友人交流臺灣民主發展經驗的相關言論網路傳遞,並未危害中國大陸的安全與安定,要求陸方必須早日釋放李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