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中國猥瑣、邪惡打壓 李淨瑜要求每週探監李明哲
釋放李明哲 我要探監 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日前在岳陽中級人民法院「被認罪」。其妻李淨瑜27日至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她哽咽表示,「請給我探視李明哲的權利,直到李明哲自由返臺的那天。 」
李淨瑜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國政府讓她探視李明哲。她強調,「自古以來探監是囚犯與家屬天生的權利,不可剝奪。」請給她探視李明哲的權利,直到李明哲自由返臺的那天。她也指出,有申請每週探監,但海基會、陸委會至今沒有給予回覆。目前瞭解的,除了李明哲請求的錢已送到他手上外,「我的書信、送去的書,迄今沒有送到李明哲手上」,但即使害怕進入中國,她還是要去。
對於中國網路流出她挽司改會律師蕭逸民的手的影片、照片,她呼籲中國政府不要再上演「黃色劇場」,企圖扭轉世人的焦點,「我沒有被打倒,我也不會被打倒。丟兩張照片,一段影片,就想讓我崩潰,以爲我會閉嘴嗎?」她今天就是要站出來大聲說:「我不會」。「我擦乾眼淚,我咬緊牙根,我會繼續戰鬥到李明哲真正自由的那一天。」 面對中國抹黑,李淨瑜說,極權恐怖統治最大特徵之一,就是欲呈現給人民看的事實永遠不是真相。她用雙手拉住蕭逸民的手,拉三秒或拉三分鐘,可以有幾百個種情況,坦白講,這也不幹任何人的事,「我甚至不屑解釋」。 她指出,堂堂一個大中國政權,逮補一個外國人177天。不照法律、不照程序、不遵守人權公約、不正式通知家屬、不給探監、也不理會文明社會的請求,「這些,等中國都說明清楚了,我自然也會說明爲何拉住司改會蕭逸民的手,是在多少特務跟監、監視、包圍的情況下,是在什麼樣的街道、場合」。
她更反嗆,濫行逮捕李明哲是侵犯人權的國家罪行,二、三張跟監相片只是私人、私事,「干卿何事?」她必須強悍地說,這種不道德、猥瑣、邪惡的打壓手法擊垮不了臺灣政治良心犯的家屬,只會讓她們勾起兩蔣威權統治下的恐怖記憶。 「我們臺灣人歷經兩蔣獨裁恐怖統治近半個世紀,不是什麼都沒有學會、學到的。反抗者及其家屬,沒有別的本事,永不屈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