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等7國欠聯合國會費「喪失投票權」 美國欠費還能投票原因曝光
黎巴嫩等7國因拖欠聯合國會費與其他款項,日前遭聯合國以《聯合國憲章》第十九條規定,「如果會員國拖欠的會費數額等於或超過前2年所應繳納的會費,它們在大會上就會失去其投票權,除非可以證明這種情況是由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剝奪大會投票權,但是除了這7國之外,美國其實也拖欠會費,但是卻沒有被聯合國剝奪投票權。
這次遭指拖欠會費的國家,除了黎巴嫩之外,還包括葉門、委內瑞拉、中非共和國、甘比亞、賴索托和東加。資料也顯示,2019年聯合國193個成員國中的146個國家繳納了預算款項,47個國家沒有繳納。
根據《法新社》報導,聯合國發言人杜雅里克(Stephane Dujarric)13日指出,黎巴嫩在消息公佈後已經付款恢復投票權,亞美尼亞、葡萄牙、烏克蘭和印度已經全額繳納2020年度聯合國經常預算的攤款份額。
▲聯合國因爲會員國拖欠費用,一度連發員工薪水都有困難。(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在2019年11月指出,聯合國各會員國總拖欠費用高達20億美元(約臺幣627億),截至2019年1月美國拖欠聯合國常規預算爲3.8億美元(約臺幣119.1億),拖欠維和費用爲7.76億美元(約臺幣243.2億)。
美國拖欠費用卻可以在聯合國享有投票權,同樣也是基於《聯合國憲章》第十九條規定,如果會員國拖欠會費總額達到或超過前2年應繳納費用的總和,將被取消投票權利。美國雖然是欠費最多的國家,但同樣也是繳費最多的國家,目前其欠費總額不足以受罰,因此無法被取消投票權。
英國BBC曾引用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莊嘉穎的評論稱,由於美國應繳會費的比重最高,其拖欠會費嚴重影響聯合國運作,拒繳會費是美國牽制聯合國、擴大自身影響力的一種手段,以促使聯合國的決議更符合其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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