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網一審被判賠20.4億,賈躍亭承擔連帶責任

對中介機構精準追責

備受資本市場關注的樂視網案件迎來一審判決。

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對樂視網證券虛假陳述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顯示,樂視網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投資者支付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等賠償款共計近20.40億元。賈躍亭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多個樂視網相關責任人承擔0.05%-2%範圍內不等的連帶賠償責任。

中介機構的責任認定和賠償範圍,也是樂視網案件中的焦點問題。

樂視網於2010年登陸創業板,其從上市到退市,經歷過兩次債券發行、兩次重組以及一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先後有7家券商、3家會計事務所、2家律師事務所以及其他中介機構爲其提供過服務。

判決書顯示,平安證券承擔10%範圍內的連帶賠償責任;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等多個會計師事務所,承擔0.5%-1.5%範圍內不等的連帶賠償責任。此外,中德證券、中泰證券(600918.SH)、金杜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未被判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金融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行爲,可謂是資本市場的“毒瘤”。民事責任是清除這一“毒瘤”的重要手段,但也要看到,民事責任的承擔不應搞粗放式的籠統式追責,亦不應搞“一刀切”的無差別追責,更不能搞“根據執行能力定責”的功利性追責。這三種追責邏輯中,前兩種會導致責任不清,起不到正向引導作用,第三種則將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責任中的追“首惡”演變爲追“首富”,將民事責任是化爲保險機制,直接損害社會公平正義。

追“首惡”,賈躍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時隔兩年多,樂視網訴訟案件迎來一審判決。

因樂視網虛假陳述行爲被曝光後,樂視網股價下跌,致使投資者權益受到慘重損失,引起投資者集體起訴。2021年5月,北京法院立案受理,經審覈共有2496名投資者符合權利人範圍,成爲本案原告。

這些投資者的訴訟請求包括,樂視網支付因虛假陳述引起的投資損失之侵權賠償款;賈躍亭等23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院於2023年2月4日、2月6日、6月21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北京金融法院認爲,在證券虛假陳述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中,應根據各被告的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確定具體的民事責任。對於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等財務造假的“首惡”,應對虛假陳述導致的投資者全部損失負責。

判決書顯示,樂視網要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投資者支付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等賠償款共計近20.40億元。

賈躍亭作爲樂視網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在樂視網連續十年財務造假過程中發揮了組織、決策、指揮樂視網及有關人員參與造假的作用,對於虛假陳述行爲的發生存在故意。

北京金融法院指出,賈躍亭雖提出了“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賈躍亭作爲實際控制人實施了組織、決策、指使本案虛假陳述的行爲”等抗辯,但其抗辯意見與已經查明的事實不符,本院不予採納。賈躍亭上述有故意的虛假陳述行爲,給廣大投資者造成了損失,賈躍亭應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北京金融法院認爲,對於上市公司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在綜合考慮其崗位、職責、參與情況、過錯程度等因素的基礎上個別化、針對性地確定民事責任。

判決書顯示,賈躍民、吳孟、劉弘等多個樂視網時任高管承擔0.05%-2%範圍內不等的連帶賠償責任。此外,賈躍亭的姐姐賈躍芳不具備承擔虛假陳述侵權責任的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法院駁回原告對賈躍芳的賠償請求。

對中介機構精準追責

在樂視網案件中的被告對象中,涉及多家中介機構,包括平安證券、中泰證券、中德證券等券商,以及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等會計事務所。

北京金融法院認爲,對於中介機構,亦應堅持“過責相當”,精準追責,避免其注意義務、注意能力與賠償責任顯著失衡。

平安證券是樂視網IPO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對其責任認定及賠償比例備受市場關注。

北京金融法院認爲,在樂視網IPO過程中,平安證券擔任保薦人這個至爲重要的工作角色,干係重大;平安證券作爲保薦機構的特別注意義務具有特殊性;IPO階段的信息披露對於投資者的投資決定具有重要參考意義,平安證券作爲IPO中最重要的中介機構,爲實際上不符合上市條件的樂視網推薦上市,未完全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信息披露的影響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衰減。在考慮平安證券參與的IPO階段的信息披露衰減效應的同時,也會考慮投資者關注樂視網長期基本面的情況,因而不會簡單地將平安證券的責任做每年遞減的判定,而是充分考慮上述因素後衡平確定一個比例。”北京金融法院稱。

北京金融法院認爲,平安證券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內控機制執行不到位,出具的發行保薦書中發行人財務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對樂視網虛假陳述行爲的發生存在重大過失。

同時,法院也注意到,樂視網的財務造假系實際控制人賈躍亭指揮組織其團隊策劃實施,手段較爲隱蔽。平安證券在獲取、查閱審計機構出具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基礎上,通過盡職調查未能發現相關異常情況,也受2010年當時的覈查手段和工具的侷限性的制約,對此不應無視。根據平安證券的過錯程度及上述分析的各方面因素,法院酌情確定平安證券就原告投資者損失在10%的範圍內,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此前樂視網保薦項目行政監管措施落地時,平安證券曾迴應稱,公司十年來公司持續建立健全內控機制,提升合規內控水平,相關歷史問題均已完成整改。數據顯示,目前平安證券業務經營穩健、內控評價良好。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曾爲樂視網IPO提供三個年度(2007年-2009年)的財務報表審計服務。根據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參與的虛假陳述行爲情況、樂視網財務造假行爲的隱蔽性、當時審計覈查手段的有限性,以及IPO階段審計把關的重要性等因素,法院酌情確定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和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共同就原告投資者損失在1.5%的範圍內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被判共同就相應日期之後曾買入過樂視網股票的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的範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承擔0.5%的範圍內連帶賠償責任。

北京金融法院解釋,這3家會計師事務所都爲樂視網非公開發行提供過審計服務。考慮到非公開發行與二級市場投資者無交易因果關係,所以法院沒有支持原告基於非公開發行的虛假陳述產生的索賠請求。由於這些會計所並非從一開始就參與虛假陳述行爲,從因果關係鏈條看,其僅應對其實施虛假陳述行爲之後買入樂視網股票的投資者負責。

樂視網在非公開發行中也存在虛假陳述,但相關中介機構在一審判決中未被判承擔賠償責任。

中泰證券曾擔任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聯席主承銷商,是樂視網收購樂視影業項目中的獨立財務顧問;中德證券是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的保薦人和聯席主承銷商;金杜律師事務所是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的法律服務機構。這三家中介機構在此次判決中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北京金融法院認爲,2016年非公開發行與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投資決定沒有交易因果關係。

北京金融法院表示,需要在堅持“過罰相當”原則的基礎上,根據被告各自崗位、職責、參與的虛假陳述行爲在整體中的佔比、過錯程度等多種因素,進行精準追責。同時,也應當統籌考慮絕對賠償數額與賠償責任比例,避免出現只顧及責任比例而忽略絕對賠償數額的問題。總之只有合理確定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和中介機構的民事責任,才能更爲有效地規範、引導、督促各市場主體歸位盡責,爲打造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撰文丨黃嘉祥

編輯丨魏瓊

版式丨陳溪清

☞ 九方財富暴利生意經

百億“祥源系”跨界光伏,解密浙江富豪的資本騰挪術

轉載|商務合作

後臺留言或加微信:vincy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