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前女友企圖姦屍 男伴屍6小時配泡麪 法官這理由判免死

涉嫌勒斃戴姓女友陳姓男子(中)被警方強盜殺人罪嫌送辦。(徐養齡翻攝)

2019年新竹一名29歲陳姓男子,因爲沒錢花用,知道戴姓前女友有不少存款,假藉「最後一次聊天」、「要還錢」等理由,將前女友約出來後載到汽車旅館結果迷昏前女友後竟狠心勒斃,接着洗劫財物企圖姦屍,之後伴屍約6小時才離開,而陳男免判死原因曝光

根據最新判決指出,陳男因爲常闖禍,且不斷向戴女借錢、竊取戴女現金手機,戴女受不了要求分手並要陳男還錢,兩人於去年6月分手,陳男因爲欠下債務,知道戴女有20多萬存款,於是用「最後一次聊天」爲由,邀請戴女到汽車旅館喝酒,趁戴女不注意,將FM2加進啤酒對方喝下。

沒多久藥效發作,戴女驚覺不對勁想離開,卻被陳男勒斃,犯案後陳男用戴女手機回覆室友「晚上我睡這好了、早上再回去衣服」、「太累了、心好累」,隨即脫光戴女衣服打算姦屍,但因爲無法勃起才放棄;接着擅自轉戴女戶頭10萬元給自己、用信用卡繳4632元電話費,再拿戴女皮夾2000元外出買泡麪毒品,直到天亮才離開汽車旅館。

陳男犯下殺人案後,傳訊息前妻,稱「我已經殺了戴XX,下一個就是你」,前妻趕緊報警,警方很快逮捕陳男。陳男被捕後供詞反覆,原本辯稱是一時衝動才殺人,被發現下藥才改口說想與戴女一同赴死,戴女父親出庭控訴,陳男不斷騷擾女兒,把她當提款機,更下毒手害命,希望法官判死。不過合議庭法官認爲,陳男手段「尚非殘忍惡劣」,未達處以極刑程度,最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