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職保初審 「25萬家事移工擬納強制納保對象」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林良齊攝)
據統計,我國截至去年爲止有70萬餘名移工,其中家庭看護工人數達25萬188人,但家事勞工不適用勞基法、而自然人僱主爲自願成立投保單位,多數僱主未爲其加保,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強制納保對象加入「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的僱主,意謂外籍家庭看護工、漁工等全數納保。
至於每月保費負擔,如以基本工資2萬4000元、平均費率0.21%試算,則每月約需增加50元保費負擔。
委員有共識的草案中,強制納保對象除了「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僱主」、「依法不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行政法人及公、私立學校之受僱員工外」,勞基法的技術生、養成工、見習生、建教生及「其他有提供勞務事實並受有報酬,經中央主管錢關公告者」也準用強制納保規定。
此外,在特別加保對象中除了開放自然人可透過特別加保方式納保外,也開放勞工本人可以辦理參加;至於原本有立委所提的「場所責任附加保險」則改爲附帶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