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吳育昇建議:中央民代不得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劉康彥臺北報導

對於是否容許公務員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主張修法明訂,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若要修法,初期實施應以「政務官」比較可行。對此,國民黨立委吳育昇19日質詢陳威仁時表示,政務官、事務官應一併適用,甚至中央民意代表也應要求,國家標準應該一致。

吳育昇強調,事務官具有國家考試及格身分,但假使任用資格比政務官還寬廣,恐怕未盡公平。陳威仁表示,事務官往往不能久離職位,就算擁有外國居留權也沒有實際意義,且全國公務員爲數衆多,查證上有困難。因此他主張,若打算修法明訂公務員不得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初期以政務官實施較爲可行。

對陳威仁的講法,吳育昇不表贊成,強調「雙重國籍」查證也不容易,但既然雙重國籍可以查,外國永久居留權應該也可以。吳建議,乾脆往後任用公務員時,要求籤具授權政府查證同意書

話鋒一轉,吳育昇酸起民進黨立委,指有人明明具有外國永久居留權,還撻伐政府官員,根本是「假法律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吳育昇主張,如果屆時政務官、事務官都被依法要求不得有外國永久居留權,中央民代也應一併要求,國家標準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