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澄清:公司實際控制人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易妍君 廣州報道

近日,即將被終止上市交易的*ST美尚陷入一則傳聞之中。

5月8日晚間,*ST美尚發佈澄清公告稱,相關媒體的報道嚴重與事實不符。公告還提到,目前,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保持正常聯繫及溝通中,王迎燕女士仍在中國境內,其爲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回顧來看,由於前期信息披露違法違規,*ST美尚已被監管部門查處。

2021年12月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ST美尚及相關人員立案。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分別於2023年4月及2024年3月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送達的 《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50 號)、《市場禁入決定書》(〔2023〕21號)及《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31號)。

作爲*ST美尚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保薦機構,廣發證券也被監管作出了行政處罰。

2023年7月,證監會對廣發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94.34萬元,並處以94.34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783.02萬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項目保薦代表人也分別被處以25萬元罰款。

2024年4月 21日,*ST美尚又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7202418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2024年4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此,*ST美尚表示,在立案調查工作開展過程中,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及時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全力配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工作。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宜相關進度,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同時,4月21日,*ST美尚收到《深圳證監局關於對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76號,以下簡稱“《責令改正措施》”) 。

*ST美尚表示,公司對《責令改正措施》高度重視,本次檢查結果對於公司改進相關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經過全面梳理與自查,公司深刻認識到了在財務會計覈算、信息披露、內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不足,現已嚴格按照深圳證監局的要求,積極組織各相關部門及人員展開整改工作,切實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 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確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另外,4月30日,*ST美尚公佈了深交所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認定等紀律處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該決定顯示,*ST 美尚通過提前確認應收賬款收回、虛記銀行利息收入、不按審定金額調整項目收入、虛增子公司收入等方式虛增淨利潤。虛增淨利潤的年度爲2012年—2018年,這也導致*ST美尚2015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及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決定還披露,2015年至2016年,*ST美尚實際控制人王迎燕通過關聯方與*ST美尚發生關聯交易並且非經營性佔用*ST美尚大額資金。

決定指出,前期,深交所對《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50號)、《市場禁入決定書》(〔2023〕21號)中有關*ST美尚2016年至 2020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7年至2020年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事項、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歸還資金佔用情況等違法違規行爲已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深交所決定:對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王迎燕給予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自作出決定之日起,王迎燕在認定期間內,除不得繼續擔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擔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同時,對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王迎燕,時任董事、實際控制人徐晶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