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鵲圖騰遭剽竊!阿里山鄉長喊「中計」 設計師還原時序始末

記者陳凱力翁伊森/綜合報導

知名文創設計劉聰榮2018年前往阿里山尋友時,意外發現自己在2016年帶去阿里山公所尋求合作作品「被無償使用」,經過1年多協調未果雙方撕破臉,劉聰榮氣憤鄉長杜力泉態度惡劣、死不認錯,而鄉長杜力泉則反擊「自己被設計了」,氣得劉聰榮批露完整時序內容。

▲文創設計師劉聰榮控告阿里山鄉公所未經允許,就剽竊作品做爲鄉公所標誌。(圖/記者陳凱力攝,下同)

劉聰榮說,因爲設計T恤網帽,纔有機會把零碼商品帶到部落捐給當地需要幫助的人,也因此和阿里山結下深厚緣分。2015年經由友人介紹,他前往阿里山參加「阿里山鄒族生命豆季活動」,當時設計出了一件部落背心,獲得很好的成績,於是他纔想說,自己會設計、部落有商品,兩者可以結合,將部落的產品推展出去,創造更多商機,並在2015年「阿里山鄒族生命豆季活動」活動後,開始設計一系列鄒族意象和臺灣藍鵲設計出專屬圖騰

2016年1月16日,劉聰榮等到圖騰註冊完成,才帶着一系列作品,包括T恤、背心、書籤鑰匙圈扇子,還有以原鄉動物主題的「Q版動物家族計劃書,前往鄉公所扣門尋求合作,但相談未果後,雙方也沒再進一步接觸。

▲除了「藍鵲鄒」圖騰,劉聰榮還設計了一系列包括T恤、背心、書籤、鑰匙圈、扇子,還有以原鄉動物爲主題的「Q版動物家族」,並前往鄉公所尋求合作。

直到2019年,劉聰榮再次經友人邀請前往阿里山,在鄉公所大門前下車時,擡頭一看發現自己設計的商標圖騰高高掛在鄉公所外牆,讓他非常錯愕。劉聰榮回家後開始上網查詢,找到2016年11月間,鄉公所的粉絲專頁中的一張照片,背景就已經出現了一模一樣的藍鵲圖騰。

劉聰榮向鄉公所提出質疑,竟獲得「廠商給的,他們也不知道」的迴應,他要求鄉公所提供廠商名字,但鄉公所卻說不出個所以然,氣得他大罵「身爲公家單位,竟然知法犯法」,公然剽竊的設計者作品,讓他非常不以爲然。

▲劉聰榮拿出註冊書說,註冊通過日是民國2016年1月16日,之後他才帶著作品前往鄉公所,所以在「阿里山鄒族生命豆季活動」時,哪來的作品讓他跟杜力泉說「要用就拿去用」?

阿里山鄉長杜力泉迴應,是否侵權將請對方司法途徑解決。杜力泉強調,這次是他們「中計了」,對方參加圖騰設計比賽,未獲選後將該圖本留在現場,跟工作人員表示「你們要用就用」。也因爲該圖騰設計以鄒字爲主體,上方又是藍鵲,爲當地的神鳥,公所人員覺得很有意義象徵,因此引用。卻沒想到事隔一年,對方竟主張公所侵權並索賠。杜說,公家單位賠償仍需經由法律判決,若對方循司法途徑索賠,會也尊重法律判決。

聽到鄉公所的迴應,更是讓劉聰榮心寒,他說,2015年他前往阿里山參加比賽,當時設計的是背心,完全沒有「藍鵲鄒」的圖騰,2016年1月16日,他完成「藍鵲鄒」的註冊之後,才帶計劃書去鄉公所,結果11月就在鄉公所的大門上出現一樣的圖騰,往前回推,他參加設計背心比賽的時候,「藍鵲鄒」根本還沒完成註冊程序,他甚至與杜力泉沒有在同一個場合見面、說到話,杜力泉聲稱自己跟他說「要用就拿去用」,到底是說的人是誰?若有監視器或其他證據,爲何遲遲拿不出來?

▲劉聰榮說,杜力泉一直說自己願意無償提供使用,那爲何鄉公所卻沒有與他簽下白紙黑字授權書

再者,以一鄉之長的見識,若真有設計者願意無償提供使用,爲何鄉公所卻沒有與他簽下白紙黑字授權書?痛批杜力泉沒有擔當,對外放話「要告就去告」、「被設計了」,然後推一個無辜的科長出來面對,簡直態度惡劣又死不認錯。

劉聰榮說,他當時帶着自己的計劃書前往鄉公所洽談合作,後來整本作品就留在鄉公所,因爲時間已久,洽談人員是誰他已經不記得了,但是計劃書封面清楚明白寫到「版權所有,翻印必究」,他們鄉公所自己的網站都會印上「版權所有、翻印必究」,難道對這8個字的意涵不清楚、有誤會?或者以後隨便什麼人也都可以把鄉公所LOGO截去使用嗎?

由於劉聰榮與鄉公所溝通1年多仍和解破裂,雖然阿里山鄉公所已在日前將商標撤下,但劉聰榮不滿鄉公所便宜行事還死不認錯的態度,堅持要提告鄉公所違反《著作權法》以及《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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