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男拋妻兒跟小三同住 懷孕了又叫兒子帶去墮胎...

蔡男搞大小三肚,還要兒子帶她去墮胎。(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一名女子阿美化名)嫁給喪妻蔡姓男子,但對方卻偷吃,不過因爲沒有蒐集到姦淫證據提告失敗,她便轉而訴求離婚,後來也獲得蔡男兒子指稱有帶爸爸的小三去墮胎,因此離婚成功,也獲賠310多萬元。

據判決書,阿美結婚後,也幫忙照顧繼子,沒想到蔡男卻偷吃,還在桃園租屋與小三共同生活回家,她便在前年6月由繼子陪同前往抓姦,可惜當時屋內2人並沒有進行性行爲,因此沒有獲得任何證據,雖然小三在警訊時坦承有發生性關係,但還是沒能告成。

阿美事後轉而提出提出離婚訴訟,而蔡男兒子也幫忙作證,說「爸爸曾要我載小三去墮胎」,當時父親就有說「肚子裡的孩子是他的」,也坦言爸爸確實素行不佳,而且之前能夠找到偷情處,也是透過另一位爸爸的情婦

法官審理時認爲,蔡男於婚姻關係存續中,違背夫妻間之忠誠義務,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棄家庭不顧,無心經營婚姻關係,顯見兩造間互信、互愛、互諒之基礎已失,且續絃妻對蔡男兒子是繼母身分,當不致於偏袒原告而做出對被告不利之證述,前年底判準離婚,而2人未約定夫妻財產製,依法法定財產製爲夫妻財產製,基於當事人處分權主義,自應以原告主張時點計算現存婚後財產,判處蔡男應給付續絃妻310萬8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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